环境保护及其维权方法/章建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1:19:55   浏览:941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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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及其维权方法

章建国


  一、古今环境对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现代文明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很多东西要比古代先进得多。唯独环境,与古代相比,各国都毫无例外的在退步。古代环境优美有其客观的因素,就是人口总量要小得多。但是,主观上,古代人更与自然亲近,与自然和谐共处。我们不能重现古代的环境原貌,但是,从古代骚人墨客的诗文中尚能感知古代的环境优美。例如:汉武大帝的诗句:“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描写的就是山西汾fén河水清的样子。今天去过汾河的人应当了解汾河的水质。
  唐朝的王勃在他的《滕王阁序》中是这样描写赣江的:“潦(lǎo)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níng)而暮山紫。”“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可是今日的赣江又是如何呢?
  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对四大淡水湖之一的洞庭湖有较为详尽的描绘:“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这样美轮美奂的洞庭湖风姿怎能不令人神往;一睹其风采定会心旷神怡。可惜,今天我们所能见的只是富营养的洞庭湖。
  昆明大观楼长联写的滇池是:“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ZE),喜茫茫空阔无边。四围香稻,万顷晴沙,九夏芙蓉,三春杨柳。”可是,今天的滇池却呈异常营养征兆,水色暗黄绿,内湖有机、有害污染严重,污染较快,氮、磷、重金属及砷大量沉积于湖底,致使底质污染严重,导致鱼类产卵、孵化场地的生态环境破坏、并加之过度捕捞和鱼类种群间相互作用等因素影响,使滇池鱼类种群发生巨大变化,土著鱼种仅存4种、土著鱼种濒于灭绝,如肉嫩味美的金线鱼现己灭绝。现在,滇池的水体呈现绿色,在海埂公园,站在滇池边上,会有鱼腥味飘来。
  东晋的王羲之、谢安等四十一人三月三在兰亭这个地方休禊事,将酒碗放在小溪中漂,飘到谁的面前,谁就赋诗,赋诗不能就喝酒。这样的地方,现在恐怕难以找到了。由此可知,如果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经济不可能持续发展,那样的经济发展对人类也是有害无益的。
  二、我国环境立法的背景以及发达国家的立法现状。
  1、我国环境立法的背景及现状
  立法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接手的是百年战争后满目疮痍的烂摊子,特别是八年抗战和三年国内战争以后,国民经济经济濒于崩溃,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全国人民都感受到经济的巨大压力,加之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全国人民不得不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加快各项建设。而那时,整个世界的环境意识都不是很强,如果中国在那时将环保作为治国第一要务,是过于奢侈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整个经济的发展还是快速的,除去大跃进几年外,基本上也是和谐的。
  说实话,如果没有建国之初二十多年的大工业发展,中国是很难立足于世界之林的。改革开放也就没有最起码的工业基础,更不会有改革开放后的大发展。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非常特出,此时,西方国家已经进入大力治理环境污染阶段。我国应当借鉴西方的经验,避免重蹈西方发展、污染、治理的覆辙。但是,当时中国国内出现两种相反的声音,直到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才得以出台。由于是两种声音博弈的结果,《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的力度过小,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速度仍然远远大于环境问题解决的速度。

  立法现状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
  (1)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3)环境资源单行法规。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单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规划法》以及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实施条例等。
  (4)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规定;第124条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此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也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而这些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据报道,中国的入侵物种占世界危害性入侵物种的50% 。但针对此种危害性法律配套滞后,不易操作、原则性规定多,影响了法律的贯彻执行。
  环境职能管理机构的设置
  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化,对环境管理提出新的挑战,国家建立和强化了环境管理专门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环境管理部门虽有设置,但具体管理不到位。如:部门分工缺乏合作。例如:我国对“电子垃圾”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涉及的部门有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主管部门是不明确的,多个部门皆有职责,而实际后果可能是都可以管都不去管。又如:经济手段调节作用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如此处罚力度,对于大的项目犹隔鞋搔痒,客观上甚至有鼓励违法之嫌。
  2、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立法现状
  发达国家及国际环境立法中主要运用市场机制。美国环境法是成功运用经济手段的立法。纵览美国环境立法,其特点之一就是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树立环保意识,例如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EPA)确定企业每年排污总量,根据每1个企业排放量多少来计点,要求排污多的公司通过买指标的方法来维持排放量。这不是简单的有钱就可以排污,而是通过分段计算的方法,如果排污达到一定比例,其交付的费用将迫使企业关闭。
  美国在环境立法中还注重运用环境税收、环境保护基金政策。美国已着手对每吨碳征收6至30美元的碳税,并开始征收交通税,每次行程收税1~4美元。美国《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1980年)规定设立危险废物基金和关闭后责任基金。继美国之后,许多西方国家也纷纷开始在环境立法中拟定经济手段,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欧盟国家通常采用的经济手段包括环境保护税收、收费、低息贷款、保险手段、环境标志、环保拨款、补助金、押金、加速折旧、排污许可及排污交易等。
  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是加大处罚力度,不仅在经济上提高违法成本,罚得违法者倾家荡产,永远剥夺其开办类似企业资格,而且还会判以重刑。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强有力的执行力度,使得发达国家在经过环境灾难以后,渐次步入与环境和谐共处的层次。
三、环境污染的类型。
1危险化学品污染
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据目前认知的已经上百种,仅主要的就达六十余种。
1979年9月7日下午1时55分,某电化厂液态氯气工段充装液态氯气时发生粉碎性爆炸,一声巨响,钢片横飞,烟雾弥漫,气浪引起连锁爆炸,共泄漏氯气10.2吨。氯气随风飘荡,波及范围达7.35平方公里。造成1208人中毒,死亡59人。
2、水环境污染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2005年1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2005年11月13日16时30分开始,环保部门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周围及其入江口和吉林市出境断面白旗、松江大桥以下水域、松花江九站断面等水环境进行监测。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本类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从三次监测结果分析,污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100倍,左岸超标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108倍,硝基苯未超标。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向下转移。
  本次事故造成巨大损失,国家领导人不得不向邻国俄罗斯表示歉意。
  3、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工业废渣。如果处置不当,将给环境带来极大的污染,其污染的危害性很多,包括破坏地表植被,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浪费资源和能源以及危害人体健康。
  2004年9月,江苏省东台市环保和公安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了一起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恶性中毒事故。 9月上旬的一天中午,位于东台市溱东镇鲍庄河上的一条行船,突然发现附近的姜堰河中心像开了锅似的,不断冒出大量气泡,冒出的气泡最高处竟达20多厘米。这一奇特的现象发生后,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附近一些迷信的村民听说后,纷纷把冒着气泡的河水当作“神水”,争先恐后舀回去准备喝。 东台市环保局12369值班电话接到公安110转来的电话后,迅速调集市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和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火速赶赴现场。环保、公安人员做好周围群众疏导工作,及时组织专人对冒出气泡的河段进行打捞,打捞出了10多蛇皮袋的不明物质。环保及公安部门人员现场初步分析判断,有人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固体废物悄悄丢弃在河流中,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溶水后挥发,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溱东派出所马上通过有线广播,向附近村民进行了广泛宣传,让村民千万不要到冒气泡的河里舀水喝,以免发生意外中毒的恶性事故。 10多袋工业固体废物打捞上岸后,东台市环境监测站立即对这些固废进行了化验分析认定这些固体废物含有大量氟化物、硫化物、氨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喝了受该物质污染的水,将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东台消除一起恶性中毒事故隐患.
4、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一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足够的浓度,持续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
  目前已经发现100多种大气污染物,基本呈气溶胶状态或气体状态。主要有粉尘、烟液滴、雾、降尘、飘尘、悬浮物以及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5、环境噪音污染
  噪音是指振动频率和强度都不同的各种声音杂乱地组合而产生的声音。听起来不悦耳、不和谐、令人烦躁。主要有工业噪音、交通噪音和生活噪音。噪音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损害听力,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影响睡眠, 造成疲倦。 妨碍人们学习、工作和休息并使人产生不舒适感觉。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
6、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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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关于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研单位科学事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科委


关于颁发《关于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研单位科学事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1989年5月18日,国家科委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公司)、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单位事业费问题,我们制定了《关于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研单位科学事业费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研单位科学事业费管理办法》

附件 关于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科研单位科学事业费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定》,推进以技术开发工作为主的独立科研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特对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研单位科学事业费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科研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是指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技术开发型科研单位同生产性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结成科研—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二条:科研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与企业实行统一领导,并在组织、规划、计划及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条:科研单位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后,对内为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部门,对外保留科研单位称号。在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财务管理下,可继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第四条: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科研单位,其科研活动应以完成企业开发任务为主,亦可独立承担国家或部门的科研任务和行业技术管理工作。企业或企业集团应把技术进步放在首位,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科研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双方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双方签定《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协议书》,内容应包括组织形式、管理体制、工资制度、财务管理及其他双方认为需要载明的重要事项。
(2)双方据上述协议书联名向各自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附协议书),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科委批准执行。
第六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科研单位,可以享受国发〔1987〕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其事业费以进入企业前一年为基数,拨给科研单位使用,不准挪作它用。
第七条:国务院各部门所属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研单位,其事业费仍由国家科委按现有渠道专项拨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已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科研单位因故退出,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仍按退出当年的减拨比例,继续纳入科学事业费减拨渠道。
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家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200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组织制订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生物、油气和矿产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对于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保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并监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与支持。


国 务 院



二○○三年五月九日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我国是海洋大国,管辖海域广阔,海洋资源可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加快发展海洋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对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特制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涉及的主要海洋产业有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石油天然气、滨海旅游、海洋船舶、海盐及海洋化工、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涉及的区域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未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和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矿区。规划期为2001年至2010年。

一、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我国海洋经济居世界沿海国家中等水平,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发展海洋经济已具备良好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发展现状。

1.海洋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我国海域辽阔,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海洋资源种类繁多,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可再生能源、滨海旅游等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其中: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滨海旅游景点1500多处;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0万公顷,水深0—15米的浅海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此外,在国际海底区域我国还拥有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

2.海洋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日趋完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把海洋资源开发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振兴经济的重大措施,对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管理和海洋事业的投入逐步加大。为规范海洋开发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全民海洋意识日益增强。沿海一些地区迈出了建设海洋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步伐。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3.海洋经济发展已初具规模。近20年来,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对海洋产业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为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九五”期间,沿海地区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达到1.7万亿元,比“八五”时期翻了一番半,年均增长16.2%,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据统计,2000年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297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6%,占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2%。海水养殖、海洋油气、滨海旅游、海洋医药、海水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带动了海洋经济的发展。我国海洋渔业和盐业产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造船业世界第三,商船拥有量世界第五,港口数量及货物吞吐能力、滨海旅游业收入居世界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海洋经济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协调和规划,海洋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传统海洋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海洋科技总体水平较低,一些新兴海洋产业尚未形成规模;部分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近海渔业资源破坏严重,一些海洋珍稀物种濒临灭绝;部分海域和海岛开发秩序混乱、用海矛盾突出;海洋调查勘探程度低,可开发的重要资源底数不清;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

二、发展海洋经济的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发展速度和效益的统一,提高海洋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我国海洋经济正处于成长期,应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增加海洋经济总量,提高增长质量,提升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2.坚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并举,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规模和速度要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走产业现代化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3.坚持科技兴海,加强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加强海洋资源勘探与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培养海洋科学研究、海洋开发与管理、海洋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高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4.坚持有进有退,调整海洋经济结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调整和改造传统海洋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海洋产业,加快发展对海洋经济有带动作用的高技术产业,深化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在国家规划指导下,调整主要海洋产业布局。沿海地区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

5.坚持突出重点,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努力扩大并提高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石油天然气业、滨海旅游业、沿海修造船业等支柱产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发挥比较优势,集中力量,力争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油气及其他矿产资源勘探等领域有重大突破,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资源储备和保障。

6.坚持海洋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统筹兼顾,保证国防安全。海洋经济发展要与增强国防实力、维护海洋权益、改善海洋环境相适应,坚持军民兼顾、平战结合,使海洋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保证国防建设的用海需要,保护海上军事设施。

(二)发展目标。

1.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海洋科学技术贡献率显著加大,海洋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海洋产业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形成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

2.全国海洋经济增长目标:到200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左右;2010年达到5%以上,逐步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3.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目标:到200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8%以上,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强县,海洋产业成为沿海地区的支柱产业。到2010年,沿海地区的海洋经济有新的发展,海洋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形成若干个海洋经济强省(自治区、直辖市)。

4.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目标:到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00年减少10%,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减缓,外海水质保持良好状态,海洋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进一步提高对赤潮的监控能力,重点海域监控区内赤潮发现率达到100%,努力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渤海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逐步实现重点入海河口、湿地及滩涂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到2010年,入海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进一步控制,海洋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沿海城市附近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海洋产业

海洋产业要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扩大规模,注重效益,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加快形成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带动其他海洋产业的发展。

(一)海洋渔业。

积极推进渔业和渔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实现数量型渔业向质量型渔业转变。加快发展养殖业,养护和合理利用近海渔业资源,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产业,努力增加渔民收入,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海洋捕捞业要逐步实施限额捕捞制度,控制和压缩近海捕捞渔船数量,引导渔民向海水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休闲渔业和非渔产业转移。积极开展国际间双边和多边渔业合作,开辟新的作业海域和新的捕捞资源。发展远洋渔业,重点扶持一批远洋捕捞骨干企业。

海水养殖业要合理布局,改变传统的养殖方式,提高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滩涂、浅海养殖,逐步向深水水域推进,形成一批大型名特优新养殖基地;开发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型养殖方式,推广深水网箱,合理控制养殖密度;改善滩涂、浅海养殖环境,减少病害发生。

积极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以水产品保鲜、保活和低值水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搞好水产品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加工技术水平,搞好水产品加工的清洁生产。培植龙头企业,创立名牌产品,认真执行水产品绿色认证标准,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结合水产品海洋捕捞、养殖业区域布局,建设以重点渔港为主的集交易、仓储、配送、运输为一体的水产品物流中心。

重视海洋渔业资源增殖。采取放流、底播等养护措施,人工增殖资源。要把渔业资源增殖与休闲渔业结合起来,积极发展不同类型的休闲渔业。

鼓励发展与渔业增长相适应的第三产业,拓展渔业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大力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

(二)海洋交通运输业。

海洋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要进行结构调整,优化港口布局,拓展港口功能,推进市场化,建立结构合理、位居世界前列的海运船队,逐步建设海运强国。

保持港口总吞吐量稳步增长,到2005年沿海港口总吞吐量超过16亿吨。加快建设现代化集装箱、散货等深水港口设施,重点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深水港和主枢纽港,扩大港口辐射能力,注重港口发展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化。集装箱运输要重点建设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主、能靠泊7—10万吨及其以上集装箱船舶的干线港,相应发展支线港、喂给港,促进我国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干支衔接、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

大宗散货运输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调运量和工业布局的需要,衔接好北方、华东地区外运铁矿石、原油及液化天然气的运输接驳。

要根据船舶大型化发展的要求,实施以长江口深水航道为重点的治理工程,改善主要出海口航道及进出港通航条件;根据区域经济和港口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建设区域性港口码头,改扩建部分老港口码头,并调整结构和功能。

到2010年,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港口运输市场体系。以港口为中心的国际集装箱运输、大宗散货运输等综合运输网络基本建立,港口布局更加完善,运输能力进一步提高,港口服务功能更加多样化,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建成主要港口的智能化管理系统。

(三)海洋油气业。

勘探与开发并举,利用与保护并重。开展海域综合地质调查,提出新的油气远景区和新的含油气层位,积极开展近海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前期工作,并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

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要贯彻“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实行油气并举、立足国内、发展海外,自营开采与对外合作并举,积极探索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方式。坚持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勘探成功率和采收率;坚持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有选择地发展下游产业,完善产业结构,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

重点建设面向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的南海、东海、渤海天然气田,逐步形成三个区域性市场供应体系。石油开发建设近期以渤海为重点,在现有开发区域周围扩大储量规模;海南岛近海及珠江口的现有油田以挖潜为主,同时加强新层系及深水区域的勘探;继续加强东海、南海的石油勘探工作。加快滩海地区重点区域的勘探开发。

(四)滨海旅游业。

滨海旅游业要进一步突出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特色,努力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客源市场;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发展海滨度假旅游、海上观光旅游和涉海专项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确定旅游环境容量,促进滨海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滨海旅游业的区域布局重点是渤海海滨,北黄海海滨海岛,沪、浙、闽、粤海滨海岛以及海南岛和北部湾等区域。

(五)海洋船舶工业。

海洋船舶工业要突出主业、多元经营、军民结合,由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稳步发展。形成环渤海船舶工业带和以上海为中心的东海地区船舶工业基地、以广州为中心的南海地区船舶工业基地。重点发展超大型油轮、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大型滚装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产品及船用配套设备,同时稳步提高修船能力。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要重点发展海洋钻井平台、移动式多功能修井平台、海洋平台生产和生活模块、从浅海到深水区导管架和采油气综合模块、大型工程船舶、浮式储油生产轮。

(六)海盐及海洋化工业。

海盐及盐化工业要坚持以盐为主、盐化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做好结构调整,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继续进行海洋化学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技术革新,加强系列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技术,重点发展化肥和精细化工。海洋化工要逐步形成规模较大的海水化学资源开发产业。海藻化工要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原料品种和产品品种,提高质量。

(七)海水利用业。

把发展海水利用作为战略性的接续产业加以培植。继续积极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重点是降低成本,扩大海水利用产业规模,逐步使海水成为工业和生活设施用水的重要水源。到2010年,海水淡化年产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海水年利用总量达到500亿立方米以上;在北方沿海缺水城市(海岛)建立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大规模海水利用的沿海示范城市。

(八)海洋生物医药业。

积极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技术,重视海洋微生物资源的研究开发,加强医用海洋动植物的养殖和栽培。重点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药物。努力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的海洋中成药。积极开发农用海洋生物制品、工业海洋生物制品和海洋保健品。到2010年,形成初具规模的海洋医药与生化制品业。

四、海洋经济区域布局

海洋经济区域分为海岸带及邻近海域、海岛及邻近海域、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建设的时序和布局是:由近及远,先易后难,优先开发海岸带及邻近海域,加强海岛保护与建设,有重点开发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加大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开发力度。

(一)海岸带及邻近海域。

根据自然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区划,把我国海岸带及邻近海域划分为11个综合经济区,通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

1.辽东半岛海洋经济区:本区东起丹东市鸭绿江口,西至营口市盖州角,以基岩海岸为主,岸线长1300公里,滩涂面积约9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港口资源、旅游资源、渔业资源。海洋开发基础好,是海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之一。主要发展方向为:以大连港为枢纽,营口、丹东港为补充,建设多功能、区域性物流中心;提高海洋船舶制造的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层次;建设大连、旅顺、丹东滨海旅游带;重点发展海珍品养殖;保障复州湾、金州湾盐业生产基地的持续发展;培植海水利用产业,提高大连市的海水利用程度。

2.辽河三角洲海洋经济区:本区从营口市盖州角到锦州市小凌河口,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300公里,滩涂面积约8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油气资源和海水资源。海洋开发基础弱。主要发展方向为:重点建设辽河油田的临海油气田,勘探开发笔架岭、太阳岛等油气区;加强海水资源开发利用,发展营口、锦州盐业生产基地;加快锦州港建设,为辽西、内蒙古东部地区物资运输服务。

3.渤海西部海洋经济区:本区北起锦州市小凌河口,南到唐山市滦河口,主要为砂砾质海岸,岸线长400公里,滩涂面积约17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滨海旅游资源、港口资源、油气资源。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主要发展方向为:发展北戴河、南戴河、山海关、兴城旅游业;继续保持秦皇岛港煤炭输出大港的地位,拓展综合性港口功能;加快绥中、秦皇岛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4.渤海西南部海洋经济区:本区北起唐山市滦河口,南至烟台市虎头崖,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1100公里,滩涂面积约38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油气资源、港口资源和海水资源。海洋开发北部基础较好,南部较差。主要发展方向为:开发建设歧口、渤中、南堡、曹妃甸海区的油气田,重点建设蓬莱、渤海油气田群;勘探开发赵东、马东东、新港滩海油气区;强化天津港的集装箱干线港地位,继续建设黄骅港、京唐港;继续发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天津要建成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市。调整区内海盐生产能力,发展海洋化工产业。

5.山东半岛海洋经济区:本区西起烟台市虎头崖,南至鲁苏交界的绣针河口,为基岩海岸,岸线长3000公里,滩涂面积约24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渔业资源、旅游资源和港口资源。海洋开发基础好,海洋经济比较发达。主要发展方向为:发展海水养殖业和远洋捕捞业,搞好水产品精加工;强化青岛集装箱干线港的地位,提高烟台、日照等港口综合发展水平;以海洋综合科技为先导,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工程、海洋药物开发和海洋精细化工制品;开发建设以青岛、烟台、威海为重点的滨海及海岛特色旅游带;积极发展青岛等缺水城市的海水利用。

6.苏东海洋经济区:本区北起绣针河口,南抵长江口,绝大部分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954公里,滩涂面积约51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渔业资源、滩涂资源。南部、北部地区海洋开发程度较高。主要发展方向为:建设海珍品和鱼类养殖出口创汇基地;转变滩涂开发利用方式,发展特色水产品和经济作物;重点建设连云港主枢纽港,发挥新欧亚大陆桥桥头堡作用,开发南通港的外港区;结合沿海工业布局,积极引导海水利用;挖掘滨海旅游资源,形成独特的滨海旅游景区。

7.长江口及浙江沿岸海洋经济区:本区北起长江口,南抵浙闽交界的沙埕湾,绝大部分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2012公里,滩涂面积约33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港口资源、旅游资源和渔业资源。长江口及杭州湾地区海洋开发基础好、程度高,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主要发展方向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宁波北仑深水港和杭州湾外港区建设;发展海洋油气和海洋化工深加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发展海洋船舶工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完善杭州、宁波和舟山群岛旅游景区,建设浙北——上海海滨海岛旅游带;调整渔区经济结构,发展远洋捕捞,搞好浙南海水养殖基地建设;加强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8.闽东南海洋经济区:本区北起沙埕湾,南至漳州市诏安湾,主要为基岩海岸,岸线长3324公里,滩涂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渔业资源、港口资源和旅游资源。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主要发展方向为:调整海洋渔业结构,抓好海水养殖基地建设;强化厦门港集装箱干线港的建设,相应发展福州、泉州、漳州等港口;搞好厦门港、福州港的对台海运直航试点,为恢复对台直接通航做好准备;构筑海峡西岸有特色的滨海、海岛旅游带;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发展。

9.南海北部海洋经济区:本区东起诏安湾,西至湛江市滘尾角,以基岩海岸为主,岸线长3204公里。优势海洋资源主要有港口资源、油气资源、旅游资源和渔业资源。珠江口周边地区海洋开发基础好、程度高,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主要发展方向为:逐步形成珠江三角洲港口集装箱运输体系,搞好区内港口的优化配置,发挥广州、汕头、湛江等区域性枢纽港作用;加大珠江口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海洋油气和海洋化工深加工;发展滨海、海岛休闲旅游和港、澳、粤大三角城市观光、购物旅游;鼓励发展外海捕捞,重点发展海湾养殖业。

10.北部湾海洋经济区:本区东起湛江市滘尾角,西到防城港市北仑河口,海岸类型多样,海岸线长1547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港口资源、渔业资源和油气资源。海洋经济处于发展阶段。主要发展方向为:优化港口布局,搞好防城港、北海港、钦州港资源配置;发展珍珠等特色海产品养殖;大力开发北部湾口的渔业资源;大力开发海洋生态旅游和跨境旅游,重点发展北海滨海度假旅游。

11.海南岛海洋经济区:本区海南岛本岛海岸线长1618公里,滩涂面积约49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热带海洋生物资源、海岛及海洋旅游资源和油气资源。海洋经济基础较薄弱。主要发展方向为:发展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热带风光旅游、海洋生态旅游;发展海洋天然气资源加工利用;完善海口、洋浦和八所港口功能,加强与内陆连接的运输能力;抓好苗种繁育和养殖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外海捕捞。

(二)海岛及邻近海域。

海岛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区域,在国防、权益和资源等方面有着很强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海岛及邻近海域的资源优势主要是渔业、旅游、港址和海洋可再生能源。总体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系统脆弱。发展海岛经济要因岛制宜,建设与保护并重,军民兼顾与平战结合,实现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和国防安全的统一。

海岛及邻近海域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加大海岛和跨海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中心岛屿涵养水源和风能、潮汐能电站建设;调整海岛渔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发展深水养殖;发展海岛休闲、观光和生态特色旅游;推广海水淡化利用;建立各类海岛及邻近海域自然保护区。

(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1.渔业区。黄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要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加强对海洋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区域的保护,扩大对虾和洄游性鱼类的增殖放流规模。东海主要渔业资源衰退,要加强对多种经济鱼、虾类索饵场和越冬场及部分种类的产卵场的资源保护,加强人工鱼礁投放,严格实施限额捕捞制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南海渔业资源丰富,种类繁多,要控制捕捞强度,适当投放人工鱼礁,加快恢复渔业资源,继续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增加可捕捞渔业资源。

2.油气区。黄海油气区要进一步调查勘探,努力发现商业性油气田。东海油气区要加大勘探工作力度,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台西盆地和台西南盆地的勘探,稳步增加油气产量。南海油气区要加大珠江口盆地、琼东南盆地、北部湾盆地边际油田和莺歌海盆地的油气资源勘探力度,扩大勘探范围和程度,增加油气资源储备,重点开发建设北部湾油田、东方气田。要加强南部海域油气资源勘探,探索对外合作模式,维护我国南海南部海洋权益。

(四)国际海底区域。

加强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勘探、研究与开发。持续开展深海勘查,大力发展深海技术,适时发展深海产业。圈定多金属结核靶区,开展富钴结壳等新型矿产的调查,兼顾国际海底区域其他资源的前期调查,加强生物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努力提高深海资源勘探和开发技术能力,维护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权益。

五、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

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合理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海洋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陆源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逐步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重点治理和保护河口、海湾和城市附近海域,继续保持未污染海域环境质量。加强入海江河的水环境治理,减少入海污染物。加快沿海大中城市、江河沿岸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和脱磷、脱氮效率。限期整治和关闭污染严重的入海排污口、废物倾倒区。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严格限制重金属、有毒物质和难降解污染物排放。临海企业要逐步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加强沿海地区面源污染控制,积极发展生态型种养殖。

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提高船舶和港口防污设备的配备率,做到达标排放。海上石油生产及运输设施要配备防油污设备和器材,减少突发性污染事故。

开展重点海域污染治理。加强渤海综合整治和管理,加快渤海综合整治能力建设。开展大连湾、胶州湾、杭州湾和舟山海域等重点海域综合整治工作。

(二)海洋生态保护。

海洋生态保护重点是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保护,修复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和完善各具特色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

开展全国性海洋生态调查,重点开展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河口、滨海湿地等特殊海洋生态系及其生物多样性的调查研究和保护。加强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新的海洋自然保护区。

加强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修复和治理,重点是渤海、舟山海域、闽南海域、南海北部浅海等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建设一批海洋生态监测站。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

控制和压缩近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继续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确保重点渔场不受破坏。加强重点渔场、江河出海口、海湾等海域水生资源繁育区的保护。投放保护性人工鱼礁,加强海珍品增殖礁建设,扩大放流品种和规模,增殖优质生物资源种类和数量。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区建设。

(四)海岸、河口和滩涂保护。

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开展海岸调查评价,制定海岸利用和保护规划。深水岸线优先保证重要港口建设需要。对具有特色的海岸自然、人文景观要加强保护。保护红树林等护岸植被,严禁非法采砂,加强侵蚀岸段的治理和保护。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进行河口综合整治。加强长江口、珠江口、钱塘江口等通海航道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护黄河口三角洲,相对稳定黄河流路,防治河口区潮灾和海岸侵蚀。

严格控制滩涂围垦和围填海。对围垦滩涂和围填海活动要科学论证,依法审批。严禁围垦沿海沼泽草地、芦苇湿地和红树林区。

六、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措施

加快海洋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制定相应政策,增加政府投入,采取必要措施。总的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加大海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力度和技术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政府功能,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理顺海洋管理体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和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加强海上执法队伍的建设、协调与统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加强各级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明确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在海洋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建立适应海洋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协调机制,维护海洋经济领域的市场秩序,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为国内外企业进入海洋经济领域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实施科技兴海,提高海洋产业竞争力。

各级人民政府对海洋科技能力建设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对海洋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海洋生物、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水利用、海洋监测、深海探测等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在若干海洋科技领域有所突破。实施海洋人才战略,加快培养海洋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要拓宽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渠道,确立企业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的投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海洋产业企业集团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作用,努力提高重点海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各类投资者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

(四)发挥沿海地区自身优势,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沿海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海洋经济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加以培植,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打破行政分割和市场封锁,努力形成资源配置合理、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五)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重点加强污染源治理,加快建设沿海城市、江河沿岸城市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与评价体系。加强赤潮研究、监控和预报,建立赤潮监控区。鼓励非政府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海岛的建设和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重点支持海岛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建设;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提高对贫困海岛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扩大沿海岛屿对外开放领域,多渠道吸引资金参与海岛建设。

(七)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海洋服务体系。

建设海洋立体观测预报网络系统,开展大范围、长时效、高精度预报服务,形成有效的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完善沿海防潮工程,减少风暴潮、巨浪等海洋灾害损失。努力发展海洋信息技术,建立海洋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海洋政务信息化工作。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整顿、维护航行秩序,完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系统,不断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