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向几内亚派遣医疗队的议定书(1992年)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01:28:16   浏览:997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向几内亚派遣医疗队的议定书(1992年)

中国政府 几内亚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向几内亚派遣医疗队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92年4月1日 生效日期1992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为了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应几内亚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几方)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向几内亚派遣由十八人组成的医疗队,包括十四名医学专家和四名辅助人员(见附件“中国医疗队专业人数表”)。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队(以下简称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根据现行法律和规章与几内亚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开展预防和治疗的医疗工作。
  中国医学专家在从事医疗工作的过程中,公共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中国医疗队工作地点是:科纳克里伊涅斯丁医院、法拉纳医院、拉贝医院。

  第四条 中方免费提供的药品、器械免除关税和一切进口税。
  几方承担当地过境费用,负责办理科纳克里港的药品、器械提货手续,并运至中国医疗队住地。
  上述药品、器械由中方保管、使用。

  第五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几工作期间的工资(队长、教授、副教授、顾问医师每人每月一千五百美元,主治医师、译员每人每月一千美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八百美元)、办公费、出差费、医疗人员的医疗费以及交通工具的保养、维修和燃料费也由中方负担。
  中国医疗队人员往返于中国和几内亚之间的国际旅费(包括每人二十公斤的超重行李费)由几方负担,几方并保证住房和提供家具、水、电。

  第六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几内亚工作期间,几方免除他们应缴的直接税款,并为他们提供生活的一切便利条件。
  中国医疗队可从国外(包括中国)进口非禁止的、作个人用途的器材和物品,这些将免除关税和进口税。

  第七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享有中方和几方法定的假日。

  第八条 中国医疗队尊重几内亚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规章,以及几内亚人民的风俗习惯。

  第九条 本议定书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生异议,应由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议定书有效期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至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如几方需中方继续派遣医疗队,应于本议定书期满前十个月向中方提出。
  本议定书于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在科纳克里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法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注:附件(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几内亚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江 翔         马迪贝·福法纳
    (签字)          (签字)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师资管理办法

交通部


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师资管理办法(草案)

(79)交教字1605号


为了尽快地发展交通系统中等专业教育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中级技术人材,必须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师资队伍,这是办好交通中等专业学校的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为切实加强师资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学校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教学方面来,把师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依靠广大教师,搞好教学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关心广大教师的生活、学习和进步;要保证教师至少必须有六分之五的时间用于业务;同时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学校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分管师资工作,在每学期召集各职能部门对师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学期师资工作计划,报上一级有关单位。
(二)学校党委办公室要经常了解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情况以及教师队伍中的思想状况;承办各类教学人员的调整补充、政治审查、考核晋级、奖惩等工作;会同后勤部门作好教师的有关生活福利工作。
(三)学校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师资的近期及远景充实、调整和培养提高的规划;组织安排教师在职或外出进修;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和业务能力;并会同党委办公室做好教学人员的晋级和奖惩,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并负责管理。
(四)专业科(教研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提出本专业科(教研组)师资的补充和提高规划;掌握本科(组)教学人员的思想、生活以及健康等诸方面的情况;分配教学任务并检查教师完成任务的情况;确定本科(组)教学人员的专业方向送教务处审查,报校长核批,组织各项教学教研活动。专业科下设的教研组协助专业科做好上述工作。
(五)为了正确选拔、合理使用教师,有计划地培养提高师资水平,促进教师又红又专,要建立教师的考核、职称、晋升、奖励制度。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的内容应以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为主,同时对教师的进修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及业务能力全面地进行考核,专业科(教研组)将考核结果送教务处核转,报学校领导审定,归档。
教师经批准在职或脱产进修,均应参加考试、考查。
(六)要建立教师业务考核档案。教师考核评晋,进修考查,考试成绩均应记入业务档案。考试成绩作为教师评薪晋职、评选先进等工作的依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提前下,经学校批准积极从事科研或其它学术活动的教师,应受到鼓励。其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和著作也应存入业务档案。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不受资历、学历的限制,可优先给予提升或奖励。
(七)各专业科(教研组)应在每学年末,根据教学任务和现有教师的力量,提出下一学年师资调整补充意见送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党委办公室审核汇总,作出下一学年全校师资调整补充计划报党委审查。
(八)要积极依靠主管单位,从生产岗位上挑选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同时要依靠群众,积极地吸收适宜作教师的人到学校工作;要从今后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中争取一部分到学校任教;学校在选留少数优秀毕业生时,应征求主要任课教师及使用教研组的意见。毕业生留校后应该继续培养提高,经考核,其主要课程成绩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再安排任课。
(九)教师队伍应相对稳定,任何部门不得随便抽调教师担任其他工作。教师改变专业方向应由专业科(教研组)讨论,交党委办公室和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
(十)为了保证师资队伍的质量,对经过培养考核确认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应改做其他工作。
本办法与教育部有关规定不符,应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师资培训发展规划(草案)
一九七九年八月
为了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尽快地培养出大批合格的中等专业人材,必须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师资队伍。为此,拟定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师资培训发展规划。
一、基本情况
交通系统有教师2000余人(统计至1978年底,不包括教学辅助人员),其中基础课教师约700人,占总人数的35,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约1300人,占总数的65;大学本科毕业生占总人数的20,专科和老中专毕业生占总人数的32,最近几年的大学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留校生占总人数的48人。
这支教师队伍,长期以来,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发展交通中等专业教育事业努力工作,培养出大批质量较高的中级技术人材。
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大部分学校被迫停办,广大教师纷纷离开学校。尤其是林彪、“四大帮”把知识分子作为专政对象,严重地摧残了广大教师的身心,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粉碎“四人帮”以后,教师队伍逐步得到充实和提高,但许多学校的教师仍然奇缺,大部分学校的教师业务水平较低,大量新教师由于基础差,一时难以适应教学需要。教师队伍目前这种状况,与教育事业的发展极不适应。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改变,提高教学质量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扩大教师队伍,从政治上、业务上迅速提高师资水平,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培养与发展的要求
根据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近期发展规模,按50所学校,平均发展规模为800人计算,到1985年教师队伍需要从目前的2000人发展到4000人,其中基础课教师为1500人,占40左右,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为2500人,占60左右。
交通部(78)交教字1732号文批准的“交通系统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十二条)”要求对不够大学本科毕业程度的教师力争在三、五年内通过进修提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现有教师队伍中经过培养提高不能达到此水平者与年老体弱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老教师,需要调整500人,以及六年内新增加2000人,这样尚需补充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的教师2500人。
我们要求经过五、六年的努力奋斗,交通系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基本上都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水平,其中要有15左右的人达到相当于大学讲师水平,少数达到相当于大学付教授水平。
具体要求:
(1)现有教师中尚未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的,通过在职学习或脱产进修,到1982年、1985年要各有40左右的人修完大学本科的主要基础课程,有一门外语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
(2)已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水平(包括同等学历)的教师,1985年前要系统深入地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的主要方向以及最新科学技术成就,能将国内、外最新发展的有关学校技术反映在本门课程的教学之中,其中大部分教师,在教学、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教学法研究、编写教材参加学术活动方面达到相当于大学讲师水平。
(3)1956年前大学本科毕业的老教师,在1985年前对本门学科要求具有专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其中一部分教师,在深入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能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进修提高,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国语,达到相当予大学付教授水平。
三、培养和发展措施:
当前,必须十分注意培养和提高中年骨干教师,重视青年教师的进修提高,有计划地扩大教师队伍。
(一)培训措施
1.学校要认真制定好教师进修规划,明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把进修任务落实到人。在组织教师进修时,要坚持以在职业余自学为主的原则。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法,组织各类教师进修提高,例如:组织自学、举办单科短训班或参加高等院校、电视大学旁听,请有教学经验的老教师指导进修等。
2.组织中年骨干教师分批到专业对口的部属院校、地方院校或具育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单位,进行短期进修,并通过学术讲座、函授等各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当代先进技术和新近发展的基础理论,使交通系统中专师资尽快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3.积极开展学术、教研活动,重视教育理论和教学法的学习和研究,建立交通系统各专业间的教研活动网,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4.从1980年起,由部组织现有教师中不及大学本科毕业水平的青年教师脱产进修一年至一年半,使其在主要基础课及外语方面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六年内,集中进修600人。
5.注意做好在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关心和帮助教师在政治上的进步。对经过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应积极发展入党。
(二)补充来源方案:
(1)部已确定将1878年扩大招生收的240名专科班(汽车专业160名,公路专业80名)改办为大学师资班。
(2)自1981年起,部直属系统的学校每年要从大将院校毕业生中争取分配60名;地方学校由主管局向地方有关部门申请,争取每年分配大专院校毕业生90名。至1985年大约可增加750名。
(3)部拟组织今年分配到各校的七六届大学生约160名,分期脱产集中进修提高,达到大学本科水平。
(4)自1980年起,从各学校优秀毕业中选留150名,至1984年共可补750名,原则上由部协助组织脱产进修,达到大学本科水平。
(5)由主管单位从生产岗位上挑选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包括一部分教师归队),从1980年起,每年最少按100名算,六年可增600名。
以上五种来源,至1985年,交通系统的五十所中专学校共计约可补充教师2500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如何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请示》(湘地税〔1997〕0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对于由国内企业投资建设、在建期间因利用外资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投资单位被批准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之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应按变更前工程进度结算并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对于原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建设,在建期间因外资不到位被撤消“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资格,而由国内企业接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实际投资总额补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99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