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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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银发[1998]16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它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
为促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把住宅业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和消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住房信贷重要性的认识。住房建设是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住房建设对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社会有效需求,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各商业银行要调整贷款结构,积极支持住房建设和消费。
二、加大住房信贷投入。从1998年开始,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住房(包括建房与购房)自营贷款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只要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商业银行均可在资产负债比例要求的范围内发放住房贷款。为保证贷款规模取消后的住房信贷投入,1998年新增住房贷款按各行
当年新增贷款的15%掌握。
三、扩大住房信贷业务范围。第一,扩大经办住房委托业务的金融机构范围。将原来只能由工、农、建三家银行办理的住房委托存、贷款业务扩大到所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烟台、蚌埠两城市(含所辖县和县级市),继续由住房储蓄银行办理。第二,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范
围。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在所有城镇对所有普通商品住房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四、大力促进住房消费。调整住房贷款支持的重点,由过去主要支持普通住房的开发建设转变为主要支持普通住房的消费及配套设施建设,逐年扩大住房消费贷款在住房贷款中的比例。1998年,各银行住房消费贷款增加额原则上不少于住房建设贷款增加额。
五、积极支持普通住房建设。对新开工的普通住房项目,只要开发商自有资金达到30%,住房确有销路,商业银行均可发放住房建设贷款。改进安居工程贷款管理,只要住房建设项目符合安居工程条件且销售率(含预售)达到75%,银行可根据工程进度按自筹资金与贷款6∶4的
比例发放安居工程贷款。
六、促进空置商品房的销售。第一,对目前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影响销售的商品房,商业银行可发放配套设施贷款。第二,对通过降低房价扩大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商业银行可对其所欠的逾期贷款减免罚息。
七、规范住房信贷业务的管理。根据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将逐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新的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
八、做好基础工作,改进信贷服务。各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分行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房地产信贷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银发〔1998〕6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信贷的信息反馈,建立住房信贷统计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类住房信贷报表,做好
住房信贷的各项基础工作,充实专业人才,保证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需要。要改善金融服务,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
九、加强对住房信贷业务的监督管理。各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各地分行要加强对住房信贷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住房信贷资金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和消费,严禁将其用于楼堂馆所、渡假村、高级公寓、别墅等高档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人
民银行要加强对委托贷款业务经办银行的协调和监管,防止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强对住房信贷业务的组织领导,对住房信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报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将在下半年对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99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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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财综[201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现就国家税务局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产品范围通知如下:

  一、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视机,是指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背投电视机以及其他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

  二、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冰箱,是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括各自装有单独外门的冷藏冷冻箱(柜)、容积≤500升的冷藏箱(柜)、制冷温度>-40℃且容积≤500升的冷冻箱(柜),以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

  对上述产品中分体形式的设备,按其制冷系统设备的数量计征基金。对自动售货机、容积<50升的车载冰箱以及不具有制冷系统的柜体,不征收基金。

  三、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洗衣机,是指干衣量≤10kg的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脱水机以及其他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

  四、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房间空调器,是指制冷量≤14000W(12046大卡/时)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包括整体式空调(窗机、穿墙机、移动式等)、分体形式空调(分体壁挂、分体柜机、一拖多、单元式空调器等)以及其他房间空气调节器。

  对分体形式空调器,按室外机的数量计征基金。对不具有制冷系统的空气调节器,不征收基金。

  五、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微型计算机,是指接口类型仅包括VGA(模拟信号接口)、DVI (数字视频接口)或HDMI(高清晰多媒体接口)的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显示器、主机和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掌上电脑)以及其他信息事务处理实体。

  六、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0月15日



关于做好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


关于做好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建综统函[2005]8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市农委:

  为做好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范围、口径和内容等仍按照建设部现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的填报要求执行,保持不变。

  二、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年报数据由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报。综合汇总单位应按规定的表式和要求将本辖区内所有村镇的建设统计资料汇总上报。

  三、省级单位上报建设部的时间为:2006年3月底前,数据通过软件汇总。汇总软件可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的“建设统计”专栏中下载。

  报送方式:打印的纸报表一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汇总软件形成的电子文档。

  电子信箱:huanghq@mail.cin.gov.cn

  联 系 人:部综合财务司统计处 黄海群

  联系电话:010-58933265、5893452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村镇建设统计工作,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按时保质完成统计任务。

  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函[2005]196号)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

国统函[2O05]196号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建综函[2005]2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部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有效期至2006年10月30日。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报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